鍋爐運行調整的主要任務是:
(1)保持鍋爐燃燒良好,提高鍋爐效率;
(2)保持正常的汽溫、汽壓和汽包水位;
(3)保持飽和蒸汽和過熱蒸汽的品質合格;
(4)保持鍋爐的蒸發(fā)量,滿足汽機及熱用戶的需要;
(5)保持鍋爐機組的安全、經濟運行。
鍋爐運行調整的目的就是通過調節(jié)燃料量、給水量、減溫水量、送風量和引風量來保持汽溫、汽壓、汽包水位、過量空氣系數(shù)、爐膛負壓等穩(wěn)定在額定值或允許值范圍內。
鍋爐水位調整
1 鍋爐水位調節(jié)是通過調整給水調節(jié)閥的開度來實現(xiàn)的,調節(jié)過程中應保證均勻給水,嚴禁正常運行中中斷鍋爐給水。
2 正常運行中維持汽包水位0 mm水位,允許波動范圍±30mm,高不超過±50mm。
3 汽包水位應以就地水位計指示為準,每兩小時應檢查校對各水位計一次。
4 給水自動調節(jié)時應密切監(jiān)視水位變化并經常對照給水流量和蒸汽流量是否相符。水位自動調節(jié)失靈時應及時切換至手動調節(jié)水位,并通知熱工人員消除缺陷。
5 正常運行中應保持兩塊以上汽包水位計完整正常,指示清晰準確,照明充足,如水位計不清晰或對其指示有懷疑時應及時沖洗。
6 汽包水位計應每天沖洗一次,每班交接時均應試驗高低水位報警一次。
7 維持鍋爐正常的給水壓力,如超過允許范圍應聯(lián)系汽機運行調整。
8 運行中經常監(jiān)視給水溫度,視情況進行調整。
9 下列情況應特別注意水位的變化,防止“虛假水位”及誤判斷。